根据工程建设
监理规范,工程变更手续完备后,由施工单位编制变更项目的单价分析,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指定
专业监理工程师预审。审核工程变价的方法是: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工程项目定额、机械台时费以及规定的取费率和
物价局颁布的本地现行市场单价、人工工时费(以上标准若监理单位没有,可以要施工单位提供),逐条比对施工单位申报的以上定额、取费率、市场单价是否符合规定的合理范围,若符合则可同意,不符合写出理由退回施工单位重做;监理审核后再提交
建设单位审批,若建设单位同意监理单位的变价审核结果,则由监理单位发出变更价格签认单,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变更价格即生效;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对变更价格产生争议,则由监理单位在合理的范围内制定价格,并且暂时按监理单位制定价格结算工程款;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均表示同意监理单位制定的价格,则此价格为最终生效的合同价格;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任何一方仍然对监理单位制定的价格存在疑问和争议,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