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农村的,二十年前我家有一块宅基地,现在想报批建楼,同时到现在才得知一个惊人的消息:与我家这块宅基地相邻的那户口村民,在十年前已经把我家的宅基地用他的名字报批了,并领了土地证。现在他还没在我家的地上建楼,真不明白以前办证的人这么不负责任,报建者在我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不属于自己的地给报批了并能颁发证?请问法律方面的专家,现在十多年过去了我能拿回事实上属于自己的这块地的使用权吗?用我自己的名字再报批需要通过什么途径?万分期盼您的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