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甲为乙的债权人,乙将其电动车出质于甲。现甲为了向丙借款,未经乙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丙,丙不知此车为乙所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丙因善意取得而享有质权B.因未经乙的同意丙不能取得质权C.甲对电动车的毁损、灭失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D.对电动车毁损、灭失,乙可向丙索赔 司法部给的答案是ACD,但是很多资料都认为是AC,我也认为D是错误的,但是又看到了各种不同意见,但是各自都难以自圆其说,到底应该怎么理解?
参考资料:http://www.fafawang.com/exam/ti.asp?id=4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