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以土地评估价对我公司增资扩股,我公司以土地评估价入账后有几个问题:1、考虑税法对评估价摊销不认可,账面上是否可以用原值去摊销?2、如果对增值部分不摊销,那就一直挂在账上,该怎么处理?
按评估价入账摊销后税法不认可,需要做纳税调整,那我直接用原值摊销是否符合税法要求?
那应该是投资给你的公司没有按照公允价值计算缴纳税金。会计和税法存在差异的情况,财务按照公允价值入账及摊销,所得税申报时对评估增值摊销部分纳税调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