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被告,原告在被告二的法院起诉,被告一提起管辖权异议,被法院驳回,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判决,在法院判决书上显示案件在审理中原告撤销了对被告二的起诉,但法院没有告知被告一。原告撤销对被告二的起诉后,原法院还有管辖权吗?被告一是否还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原告、被告一、被告二分别在3个不同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