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骑手续齐全的二轮摩托车正常行驶,由于马路一侧的行人未走在人行道上而是走在走在了马路边,(此路边有施工路段,禁止通行的标志,但是路口并未封闭,路面也是已修好的路面,人和两轮,三轮车都能进出,已有近几个月的时间了)我就骑行在马路中间,在马路中间正常行驶时突然出现了一条狗(此狗无狗证未牵狗绳),我就向左打方向,摩托车就驶入了逆行车道,此时狗主人又在逆行车道的路边行走,突然间呼唤狗子,狗子就从路中间往逆行的车道边跑去,而此时本人骑摩托车已没有制动时间了,直接和狗子相撞,狗子死亡,本人和摩托车都受损,此事一出,立即报警,交警给出的结论是:此路段是施工路段禁止通行,摩托车全责,你给人家在赔偿狗的损失!
现在希望懂行的来分析一下,此事交警处理的公平吗?
禁行路段的标志在出口,而进口并未有禁行标志,我从进口进来,还没走到出口,这又怎么划分?狗无狗证也能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