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了却不付稿费,算不算侵犯版权?

如题所述

侵犯版权在法律上叫做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对此法律上有相关界定:

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的行为。著作权侵权有直接侵权、第三人责任、违约侵权和仅侵犯作者的精神权利等等。根据其情节、危害后果以及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著作权法把所有著作权侵权行为区分为两大类。
构成要件

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上看,应从“过错”与,“无过错”,两方面来分析,在适用过错归纳原则的场合,其构成必须同时具备行为的违法性:(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与过错四个要件。就基于无过错责任原则认定的侵权行为而言,由于不考虑为人是否有过错,因而过错不再是该类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违法性。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否则,即使有损害事实,也不能使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活动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还是其实施的活动对著作权的利益构成重大威胁,在将来必然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都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2、损害事实。它通常是指侵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方带来了伤害。如果侵权人的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了损害且无法定的负责理由,则侵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而未对著作权人造成实际损害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呢?如某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大量复制其作品,但未分行,这是否属于侵犯版权行为?又如某出版者,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出版但支付给作者稿酬的。我认为这些都是侵权行为,因为他们未经作者许可又无法律许可,侵权人行使了本应由著作权人所控制的权利或妨碍了著作权人权利的行使。

3、因果关系。即是只有当侵权人所实施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时,侵权人才承担责任。如果加害人虽然侵权违法行为,但受害人的损害与此无关,就还不能令其承担赔偿责任。

4、主观过错。在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中,在适用过错责任的场合,主观上有过错的要承担责任。过错是行为人决定其行动的一种心理状态。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结果,并希望其发生或放任其到来的叫故意过错,例如明知投于人群会伤人而仍然投者属于故意的侵权行为。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预见或者能预见但未预见到或虽预见到而轻信不会发生,以致发生损害结果的称过失过错。如汽车司机明知车辆刹车不灵,但自信技术好,仍然驾驶出车,途中因刹车不灵而撞伤人的。在适用无过错的场合,主观上有无过错,就不应成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7]
侵权类型

但是问题所诉问题并不适用于著作权的侵权行为,而属于稿酬结算纠纷的范畴,也可以看做合同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对违约责任的解释: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因此出版了却不付稿费,不算侵犯版权,而应该看做合同纠纷,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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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22
出版社在出版之前和著作权人应该有合同的,出版社出版了作品,按合同应当需支付稿费,不付稿费可以主张其合同违约,不属于侵犯版权。
第2个回答  2016-02-18
不算,算拖欠稿费。

侵犯版权简单讲就是没有征得权利人同意擅自使用权利人的版权作品。

这里对方同你达成协议出版你的作品,你是知晓并且同意的,只是没有按期支付你费用,这个不算侵犯版权。
但是可以按照合同向法院起诉违约。
第3个回答  2014-02-20
前提:您是这本书的第一作者(书上印着),以下这些只是就第一作者而言。
要看你和出版社签的是什么合同,一般有两种形式:
1.版税形式。就是你的稿费和这本书的印量是挂钩的,也就是销售量越大,你得的稿费就越多,这是近几年的普遍合同形式。
2.千字形势。就是按照字数付稿费,一般是每千字30-50元不等。
如果是第一种形式,那么版权是在作者手里的,这本书的重印、改版都要付给作者稿费,并且改版要经过作者允许!(如果如你所说没有通知你那么你是可以告出版社侵权的!)
如果是第二种形式的合同,那你就只有自认倒霉了,因为这种合同是把版权卖给出版社的,出版社按字数一次付清了您的稿费,以后这本书重印、改版都和你一点关系也没有。并且你不可以拿这本稿子在别处出版,这是侵权的!

如果是第二种合同而你想再次出版,那么可以对原稿做修改,最少要达到30%以上的不同(根据图书不同规定可能不一样,可以查相关法律),可以当作一本新书出版。
第4个回答  2014-02-20
出版发行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其一、本版图书(一次性稿酬或版税制)
其二、合作出版(一般无稿酬,即使有也是抵入书册内,并且由作者认购一部分书册)
其三、自费出版。
正规出版社及文化公司,在出版前(不论再版还是再印)都会与作者协商达成采取某一形式的出版,且应有书面合同文本与著作权人委托书。
如合同明确有稿酬,未及时支付,那是稿酬结算纠纷,与版权侵权无关。
所谓侵犯版权是指著作权人不知情或未能获得许可情况下,由出版方单方推出才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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