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3-22
出版社在出版之前和著作权人应该有合同的,出版社出版了作品,按合同应当需支付稿费,不付稿费可以主张其合同违约,不属于侵犯版权。
第2个回答 2016-02-18
不算,算拖欠稿费。
侵犯版权简单讲就是没有征得权利人同意擅自使用权利人的版权作品。
这里对方同你达成协议出版你的作品,你是知晓并且同意的,只是没有按期支付你费用,这个不算侵犯版权。
但是可以按照合同向法院起诉违约。
第3个回答 2014-02-20
前提:您是这本书的第一作者(书上印着),以下这些只是就第一作者而言。
要看你和出版社签的是什么合同,一般有两种形式:
1.版税形式。就是你的稿费和这本书的印量是挂钩的,也就是销售量越大,你得的稿费就越多,这是近几年的普遍合同形式。
2.千字形势。就是按照字数付稿费,一般是每千字30-50元不等。
如果是第一种形式,那么版权是在作者手里的,这本书的重印、改版都要付给作者稿费,并且改版要经过作者允许!(如果如你所说没有通知你那么你是可以告出版社侵权的!)
如果是第二种形式的合同,那你就只有自认倒霉了,因为这种合同是把版权卖给出版社的,出版社按字数一次付清了您的稿费,以后这本书重印、改版都和你一点关系也没有。并且你不可以拿这本稿子在别处出版,这是侵权的!
如果是第二种合同而你想再次出版,那么可以对原稿做修改,最少要达到30%以上的不同(根据图书不同规定可能不一样,可以查相关法律),可以当作一本新书出版。
第4个回答 2014-02-20
出版发行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其一、本版图书(一次性稿酬或版税制)
其二、合作出版(一般无稿酬,即使有也是抵入书册内,并且由作者认购一部分书册)
其三、自费出版。
正规出版社及文化公司,在出版前(不论再版还是再印)都会与作者协商达成采取某一形式的出版,且应有书面合同文本与著作权人委托书。
如合同明确有稿酬,未及时支付,那是稿酬结算纠纷,与版权侵权无关。
所谓侵犯版权是指著作权人不知情或未能获得许可情况下,由出版方单方推出才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