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说犯罪的认定要主客观统一,到底是指主客观哪方面的统一呢?

如题所述

刑法上的主客观统一涉及到犯罪构成理论。
一个完整的犯罪构成包括: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四个要件。而主客观相统一指的是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的统一。
我国刑法规定了主观(罪过)责任原则,坚持主客观相统一。
犯罪的主观方面作为犯罪构成要件之一的意义在于避免(或者说禁止)结果责任制度,禁止客观归罪,也就是说,不能仅仅因为行为人造成了危害后果,就不管其是否有故意或者过失就直接认定其有罪,这样显然是不公平的。认定犯罪还必须考虑其主观方面的因素,只有行为人在主观意志的支配下,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了客观方面所要求的危害社会行为,才有可能认定犯罪。这就是所说的主客观统一。

大概就是这样子。追问

比如,行为人知道张某在房子里,放火烧了房子想把张某烧死,结果发现死的是李某,原来李某替张某看房子,张某早就离开了。那行为人对李某抱有的心理态度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吗,直接故意呢,间接故意呢

追答

这个例子涉及的是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理论,是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
首先说一句,这个案例还可能构成放火罪,在这里不讨论构成放火罪的情形,只单纯讨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情形。

行为人放火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人的生命健康,所以不管死的是张某还是李某,都不影响行为人侵害的客体的性质,仅仅是犯罪对象不同(所以才说是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所以行为人以一个杀人的故意,实施了一个放火的行为,侵害了一个客体(人的生命健康),造成了李某死亡,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尽管死者不是预期杀害的张某,但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仍然是直接故意。清楚了吗?

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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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03
简单来说,就是想的和做的要一致。比如认定故意伤害罪的时候,必须证明伤害的结果是行为人造成的,同时行为人的内心也必须期待这样的结果,这就是主客观相统一。反之,如果行为人只完成了伤害的后果,到其内心并不追究这样的后果,那么在认定故意伤害方面主客观就不统一了,这只是过失行为或者意外事件。
第2个回答  2014-03-27
我个人认为实际情况下是必须先客观后主观。客观上满足犯罪的构成要件,才来考虑主观是否故意的问题,这就是我认为的主客观一致。正如你举例的那个放火案件,先看客观,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放火的行为,作为一个成年人当然明白放火会造成什么危险,用放火的方式去杀一个人,根本不可能保证仅仅伤害一个自然人,实际上放火对整个公众利益都会造成威胁,当然是一种放纵式的间接故意了,个人观点见笑了
第3个回答  2014-03-27
简单来说,就是你脑袋里的想的和你做的是一致的,就是主客观相统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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