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通意见81条什么意思

81、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比照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办理转托手续。因委托代理人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
请问,该条中的转托代理人是什么意思啊 ?是指的原委托代理人吗?还是指转委托的第三人?

这条说明的是转授权不明时,代理人与有过错的次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转托代理人就是次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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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11
转委托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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