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有一套房改房,父亲刚病故,母亲尚健在,育有五个子女,现母亲

我父母有一套房改房,父亲刚病故,母亲尚健在,育有五个子女,现母亲在老二和老四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房产分为四份,与老大、老三和老五每人一份,并已分别过户到四人名下,每人各领取了新的房产证,请问:该做法是否违反继承法,可否告诉法院取谛或撤销其各人的新房产证,恢复原房产证?

房屋属于父母共有各50%,母亲过世后她的50%产权由子女和父亲共同继承。例如家里有父母子女4口人,则母亲的50%由父子女三人平均分配,最后房屋份额为父亲50%+(1/3),子(1/3),女(1/3)。如果办手续,需要执父母的婚姻证明,母亲死亡证明,房产证,当事人身份证明等到当地房屋交易大厅或相关主管单位办理继承手续,那么你就成为房屋共有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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