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9-09
拘留所拘留期间,为安全起见,不能携带杂物入内,随身物品可以暂存在拘留所,在拘留结束出来的时候取回,也可以通知家属带走,如果是没收或者暂扣的,要另外出具暂扣单或者罚没单,单上注明物品明细,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当废品处理的。
第2个回答 2015-08-23
一般情况,是被拘留人通知家属,不是派出所通知。也有部门是被拘留人提供电话,然后公安部门通知,一般不会把衣服当作废品处理。
派出所对衣物也是有限制的,衣物上不要有金属物,如金属的拉链,金属的装饰品,这是防止犯人犯错误,还有就是自杀。
第3个回答 2011-05-01
按照法律规定,本人的衣物属于个人财产,只要时合法财产,本人不同意,当然不能作为废品处理,应当通知家属拿回。
第4个回答 2011-05-01
看守所一般不会通知的,这就是国情。您如果知道有衣物不能带进监室,可以主动跟看守所联系取回。去时请带好你的有效身份证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