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内怎么迁户口

上海市内怎么迁户口

  上海市户口迁移、落户、调档等手续办理须知

  (国内人才引进、留学回国、夫妻分居批复后办理)

  注:应届毕业手落户手续见《应届毕业生申报上海市户口须知》

  通过国内人才引进、留学回国、夫妻分居等途径申报上海市户口获批后,上海市人保局下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迁沪落户确认单》、原户口注销者,随批复同时下发《申报户口证明信》。

  领取批复材料后,根据申报人不同情况办理调动和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在我校的录用方式及原户籍是否注销等情况,办理程序有所不同:

  一、原户口已注销的,直接办理调档及落户手续(可同时办理)(如随迁或随调人员存在户口未注销的情况的,按第“二”项户口未注销的流程办理)。 1

  调档及办理人事关系调出手续:

  1.1 所需材料:《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批复》和《调档函》(由人事服务中心根据需

  要提供)。

  1.2 办理地点:外省市原工作单位和档案保管单位。

  2办理落户手续 2.1 所需材料:

  《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批复》 《申报户口证明信》 《迁户落户确认单》

  《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集体户口管理单位同意接受证明》(迁入交大或闵行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需开具本证明):

  迁入交大集体户口的,凭人事服务中心开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到交大保卫处办理。
迁入闵行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凭上海市人保局批复的全部材料至水清路332号

  闵行人才服务中心开具。

  2.2 办理地点:

  落户地址为东川路800号我校集体户口的:华坪路派出所,新闵路560号,54700330。
落户地址为华山路1954号我校集体户口的:徐家汇派出所:零陵路721号,64380527。
落户地址为水清路332号闵行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莘光派出所,报春路505号。 落户其他地址的:办理地点为迁入地址所属街道派出所。

  二、在我校以事业编制方式或派遣方式录用且原户口未注销的,办理以下手续: 1

  办理《集体户口管理单位同意接受证明》 1.1 所需材料:

  上海市人保局批复全部材料

  落户交大集体户口的需由人事服务中心出具《同意落户证明》 1.2 办理地点:

  迁入地址为东川路800号或华山路1954号交大集体户口的:交大保卫处办理。 迁入地址为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的:水清路332号办理。

  2

  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1 所需材料: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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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05
那间房子的产权人同意,以及户主的同意,到所在地派出所里办理就可以了
第2个回答  2012-03-15
直接带上户口本到你打算迁入的派出所就可以办理啦
第3个回答  2010-12-05
到管辖派出所找到户籍 再到要签到所在地区开出证明就可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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