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健美操比赛艺术裁判的评分因素及分值

如题所述

大众健美操比赛规则;第一章总则;1.1定义;健身健美操在音乐伴奏下,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以;制定本规则的目标是保证全国大众健美操比赛评分的客;规定动作比赛(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自选动作比;儿童组(小学生)12岁以下;少年组(中学生)13;1.5参赛人数;规定动作:每队5人,性别不限,或按比赛规程执行;自选动作:可分为个人、双人和集体项目等,性别按规;1

大众健美操比赛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1.1 定义
  健身健美操   在音乐伴奏下,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以有氧运动为基础,达到增进健康、塑造形体、改善气质、娱乐休闲目的的一项运动。 1.2 目的
制定本规则的目标是保证全国大众健美操比赛评分的客观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1.3 比赛内容
规定动作比赛(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 自选动作比赛 1.4 年龄与分组
儿童组(小学生)12岁以下;少年组(中学生)13-17岁;青年组 18-34岁 中年组 35-49岁;老年组 50岁以上
1.5 参赛人数
  规定动作:每队5人,性别不限,或按比赛规程执行。
  自选动作:可分为个人、双人和集体项目等,性别按规程执行。
1.6 出场顺序
  比赛的出场顺序在赛前由组委会竞赛部指定中间人抽签确定。
1.7 比赛场地与设备
1.7.1 赛台高80-100cm,比赛场地为12M×12M的地板或地毯,有背景遮挡。 1.7.2 有专业的放音设备和舞台灯光。 1.7.3 裁判席设在比赛场地的正前方。
1.8 成套动作时间
1.8.1 规定动作:成套动作时间按《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规定时间执行。
1.8.2 自选动作:成套动作时间为2分—2分15秒,计时从动作开始到动作结束。
1.9 音乐伴奏
1.9.1 规定动作音乐由主办单位提供《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规定动作音乐并统一播放。 1.9.2 自选动作音乐由参赛队自备,音乐必须录在磁带A面或光盘的开头,须备2份,其中1份报到后交大会放音组。
1.9.3 自选动作音乐允许有2×8拍的前奏,音乐的速度不限,比赛音乐必须是高质量的。
1.10 比赛服装
1.10.1 着健身服或运动式休闲服和运动鞋(旅游鞋式,不可穿球鞋、体操鞋等)。 1.10.2 服装上可有亮片等装饰物,女选手可化淡妆;比赛时选手不得佩带首饰。 1.11 裁判组组成裁判组由1名裁判长、5-7名裁判员、1名总记录长、2-3名记录
员、1名计时员(自选动作比赛)、1-2名放音员、2-3名检录员、1名宣告员组成,也可根据比赛规模的大小适当增减裁判人员。
1.12 评分方法
1.12.1 采取公开示分的方法,成套动作满分为10分制,裁判员的评分精确到0.1分。 1.12.2 裁判员的评分去掉1-2个最高分和最低分,中间3个分数的平均分即为得
分,再减去裁判长减分即为最后得分。
1.12.3 对比赛成绩和结果不接受申述。 1.13 比赛成绩与奖励
1.13.1 比赛成绩按比赛规程执行。
1.13.2 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按比赛规程执行。
第二章 成套动作评分
2.1 规定动作评分(10分制) 评分因素与分值: 表演和团队精神 4分 动作的完成 6分
2.1.1 表演和团队精神
  表现力与热情:动作要展示内心的激情,体现一种健康和向上的情绪。   队形:队形变化清晰、流畅,体现集体配合的意识。
  一致性:集体动作整齐,每个人在完成动作的时间、空间、能力和表现力上一致。 2.1.2 动作的完成   动作的正确性:
  身体姿态舒展,动作技术正确,动作范围适当。   动作的熟练性:
  动作熟练,无漏做动作:漏做个别动作 扣0.1-0.2分;
  漏做1×8拍以上动作 扣0.3-0.4分;
漏做2×8拍以上动作 扣0.5分或更多;
身体的协调性:
全身协调运动,动作轻松、有弹性,动作清晰、无多余动作。   避免过分松弛或过分紧张。   连接动作的流畅性:
  动作之间的连接自然、流畅;动作的转换及方向的变化要干净、无多余动作。   动作与音乐:
  动作要充分表现音乐的情绪。   动作和音乐节奏配合要准确:   若干动作不吻合 扣0.1-0.2分; 半套动作不吻合 扣0.3-0.4分   整套动作不吻合 扣0.5分或更多
评分因素与分值:
集体 / 个人 动作设计 3分/4分;动作完成 4分/4分 表演和团队精神 3分/2分
2.2.1 动作设计   艺术性
  主题应健康、充满活力、富有激情,表演风格和形式不限,可是健身街舞、拉丁操、搏击操和啦啦队操等不同风格的健身操或舞,也可使用轻器械如:扇子、纱巾、健身球、哑铃、橡皮筋等。
风格突出,富有创意。
  动作类型丰富,动作的转换自然流畅。
  音乐的选择与动作风格相一致并配合协调,录音质量高、清晰。   充分利用场地和空间;服饰选择美观协调。   安全性
  成套中无可能对身体造成伤害的动作(不安全动作)。   动作的难度适合参赛者的身体能力和运动水平。   适合参赛者的年龄特点。 2.2.2 动作完成
  动作完成轻松、准确、流畅。
  动作完成能体现所选择主题的风格和特点。
  动作与音乐须协调一致,包括风格、结构、动效等方面。   基本姿态和技术正确,动作优美。 2.2.3 表演和团队精神   表现力与热情:
动作要展示内心的激情,体现一种健康和向上的情绪。   队形:
队形变化清晰、流畅,体现集体配合的意识。   一致性:
集体动作整齐,每个人在完成动作的时间、空间、能力和表现力上一致。
2.3 裁判长减分
  裁判长对比赛的过程进行组织和监控,并对下列情况进行减分,每项均减  被叫到后20秒内未出场。
0.2分:
  参赛人数不符合规定。
  成套时间不足或超过。   着装不符合规定。
  比赛时掉物或装束散落。
第三章 不安全动作 3.1 不安全动作
  各种竞技体操和技巧运动的翻转和抛接动作。   过度背弓。   无支撑体前屈。
  仰卧翻臀。
  头绕环和过度头后仰。   膝转。   足尖起。
  仰卧直腿起坐、仰卧直腿举腿、仰卧两头起。   臀部低于膝关节的深蹲。   高难度的托举动作。 3.2 关于难度动作
  在成套动作中不鼓励出现竞技健美操中的难度动作,如出现类似的动作,将不予加分,并对出现的错误动作进行减分。 第四章 纪律与处罚 4.1 裁判员纪律与处罚
  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全国体育竞赛裁判纪律有关规定执行。 4.2 参赛者纪律与处罚
4.2.1 裁判示意后1分钟未出场者,取消比赛资格。
4.2.2 拒绝领奖者取消所有成绩与名次。 4.2.3 检录三次未到者取消该项比赛资格。
4.2.4 对不遵守大会其他纪律、不尊重裁判员和大会工作人员、有意干扰比赛者将视情况给予以下处罚: 警告。
  取消比赛资格。
  取消健美操等级指导员资格。   终身取消比赛资格。
第五章 特殊情况处理
  运动员在遇到以下特殊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做动作并向裁判长反映,在问题解决后重做,在成套动作结束后提出的要求将不被接受。   播放错音乐。
  由于音响设备而出现的音乐问题。
  由于设备问题而出现的干扰—灯光、舞台、会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2-08
是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