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刚满60岁,在上班期间心脏病突发,抢救无效死亡。算工伤吗?不算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这需要鉴定。如果是本身有心脏病,则不算,上班最多算诱因。如果本身没有心脏病,完全是上班引起的,则对方负全部责任。赔偿各地标准不一样,这需要双方协商。建议适可而止,可以咨询律师,比一般标准高一点就可以了,因为要价太高,对方不同意,则只有打官司,费时耗力,结果可能不理想。追问

工作环境炎热是促使心脏病发作的原因

追答

这个肯定需要鉴定。你们应该清楚。你们心中要有个标准。人死不能复生,这是世间最无奈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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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02
上班时间突发心脏病死亡的,应视同工伤,死者家属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待遇。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所在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追问

60岁也可以按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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