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保全能同时办理吗

如题所述

能。申请保全的条件:
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你提出书面申请(你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依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提起财产保全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提出时间
诉讼保全申请可以在立案时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立案后向案件主审法官提出。实务中,有的法院不接受立案时提出,原告可以先准备好材料在立案时提交,如果被拒,延迟到立案后提交。
2、信息尽量完备
尽量提供详细的被申请人财产信息,包括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等。
3、如果法院要求提供担保的,需要提供相应保全资产的担保
(1) 如果是以房产做担保,需要提供房产证书复印件、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担保书原件,在法院审核批准后,需要产权人本人到法院做笔录,担保房产不能有抵押或者已经查封的情况,否则不予接受;
(2) 如果是以存折(银行卡)内的存款做担保,需要提供存单(银行卡复印件),最好附银行存款余额明细。如果是原告本人提供以上即可,如果是案外人,需要提供存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也需要到法院做笔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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