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骑电动车时左转弯。与对面驶来的电动车相撞。那就意味着对方是直行。转弯要让直行。因此,这个事故。你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转弯没有让直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七项的规定。但是如果对方还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话,你承担主要责任对方承担次要责任。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你左转弯就承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