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莲曲刘方平注释及译文如下:
《采莲曲》
落日清江里,荆歌艳楚腰。
采莲从小惯,十五即乘潮。
字词注释:
⑴采莲曲:乐府诗旧题,又称《采莲女》、《湖边采莲妇》等,为《江南弄》七曲之一,内容多描写江南采莲妇女的生活。
⑵荆歌:古代荆楚地区的女孩子能歌善舞。荆,即今湖北、湖南一带地区,春秋时属楚。楚国又称“荆”,有时合称“荆楚”。楚腰,据说楚国国王喜欢细腰的舞女。楚腰即指细腰。
⑶十五:十五岁。乘潮:乘着潮水的涨落,驾舟采莲。
白话译文:
清清江面上夕阳晚霞随波飘摇,山歌婉转动听,体态妖冶苗条。
从小练就了一身采莲的本领,十五岁敢在汹涌激流中乘风弄潮。
《采莲曲》是唐朝诗人刘方平的诗作。此诗首句用朴素语言描写落日下的江面景色;次句写采莲女的歌声和美貌;第三句表明采莲的熟练;末句展现采莲女的勇敢。这首诗描写逐层深入,情景交融,语言朴素自然,民歌味道很浓。
诗人约公元七五八年前后在世,天宝(742年正月—756年七月)前期曾应进士试,又欲从军,均未如意,从此隐居颍水、汝河之滨。此诗应是诗人在此隐居期间创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