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公积金怎么自己续交?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职工从单位离职,个人缴纳公积金可以挂靠新单位或者重新找到新单位,缴纳时需要五险一金一起缴纳,若是外地户口员工,则可以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首先,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以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代扣代缴。由此可知住房公积金需要以单位的名义为在职职工缴纳,个人名义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其次,进城务工人员因为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需要准备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卡账号,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收到受理申请起三日内作出批准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提取的,由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