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如果两人都是未成年人,而确实牙齿受伤,因而同学应该承担60%责任,赔偿精神抚慰金1800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注意事项: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果两人都是未成年人,而确实牙齿受伤,因而同学应该承担60%责任,赔偿精神抚慰金1800元。
至于学校,学校监管不严,管理不到位,虽然事发时是课间,但是地点是在教室,学校具有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应承担30%责任,赔偿精神抚慰金900元。可在医疗费结算后,持票据另行主张赔偿。
学生受伤害学校有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害时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以上内容参考:中新网-学生课间磕断门牙家属索赔22万 法院判赔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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