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新城建设拆迁补偿

如题所述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以给予住房困难补助。

补助标准为: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0%给予补助;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每增加1个平方米,补助标准降低0.5%。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同等面积产权调换房屋价值高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对产权调换房屋与被征收房屋相同建筑面积的部分,可以对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区人民政府制定。


可以得到征收个人住宅房屋,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10%的标准给予奖励;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可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2%的标准给予奖励。

中央要求,在长江流域,武汉要成为长江经济带的脊梁,发挥核心引领作用;在中部地区,武汉要成为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在全国,武汉要成为国家中心城市。武汉自我定位:在全球,要成为世界城市发展中的亮点城市。

“两江交汇、三镇鼎立”,是武汉特有的城市格局。但是,武汉还缺少具有国际影响的城市新区,缺乏代表城市形象的规模化亮点区块,现已到了规划建设的重要时间节点。武汉需要在三镇之外,建设最亮丽的“第四镇”。

武汉长江新城(新区)是武汉市政府规划的一个新区,位于武汉中北部的长江边上,是武汉的“未

建设长江新区,集聚国家战略、传承长江文明、承载武汉使命。长江新城为武汉未来30-50年发展预留了空间,必将为复兴大武汉的宏图伟业插上腾飞的翅膀。

扩展资料

2017年7月17日,瞩目已久的长江新城的选址,终于落子确定。上午9时,武汉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长江新城项目落子谌家矶,范围涵盖武湖、谌家矶地区。

具体将分三期推进,起步区位于谌家矶——武湖区块,具体方位是东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西南至张公堤路,北至江北铁路,约30到50平方公里。中期发展区100平方公里,远期规划面积500平方公里。届时将形成“四镇”新格局,再造一个新武汉。

据了解,长江新城是在武汉市委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中首次提出的。党代会报告表示,要以超前理念、世界眼光,启动规划建设“长江新城”,这是武汉提升国际知名度、美誉度和城市竞争力的重大举措。

报告中称,要围绕“长江新城”规划优化武汉长江主轴,重点围绕主城区长江段,集中展示长江文化、生态特色、发展成就和城市文明,打造世界级城市中轴文明景观带,进而成为代表城市发展最高成就的展示区、全球未来城市的样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武汉长江新城建设拆迁的落户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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