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员的差旅费计入采购成本吗?

如题所述

采购人员差旅费不属于采购成本,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存货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扣除商业折扣)、相关税费(关税、消费税、资源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等)、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如在存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
2、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
(1)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2)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仓储费用)是计入当期损益的;
(3)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
(4)企业采购用于广告营销活动的特定商品,向客户预付货款未取得商品时,应作为预付账款进行会计处理,待取得相关商品时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企业取得广告营销性质的服务比照该原则进行处理。
3、差旅费的定义及计入项目
(1)、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采购是企业的一项常见的业务活动,对于产地离企业较远的地方,一般会伴随着出差费用的产生。
(2)、采购员属于业务部门的营销人员,他们的费用一般计入“销售费用”科目,规模比较小的企业,也可以计入”管理费用“。
(3)、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计入“原材料”科目。如果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购买时,通过“材料采购”科目核算,验收入库后转入“原材料”科目;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尚未验收入库的,通过“在途物资”科目核算,验收入库后转入“原材料”科目。
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第六条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第七条 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
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其加工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第八条 存货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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