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如题所述

是的,这属于我国公民的生育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七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扩展资料

我国法律规定的生育权是指公民享有生育子女及获得与此相关的信息和服务的权利。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自由而负责地决定生育子女的时间、数量和间隔的权利。

2、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不生育也不应当受到歧视。

3、在生育权问题上夫妻之间享有平等的权利。从理论上说,生育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行为,不可能依靠单方实现,因此,一方不能强迫另一方实现这个权利,这个权利应当是以双方协商为基础的,两个人共同的意愿才能实现。

4、生殖健康权。生殖健康表示人们能够有满意而且安全的性生活,有生育能力,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和何时生育及生育多少。

公民有权获得科学知识和信息、有避孕措施的知情权和安全保障权利以及患不孕症公民有获得咨询和治疗的权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参考资料来源: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法院网--什么是生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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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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