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警察拘留我24小时,但是我却没有犯事,可以问他们拿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的吗?

如果警察拘留我24小时,但是我却没有犯事,可以问他们拿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的吗?

这个是没有的。警察因为办案的需要是有对相关人员拘留的权力的。这个拘留只要按照规定进行就是合法的,你就没有要求赔偿的权利。如果这个拘留是非法的,或者超过了拘留规定的时限,你可以要求赔偿的。根据题主的描述,警察应该是在法律规定没执行拘留,因此应该是不能得到相关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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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可以,抓错人后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公安机关抓错人是会涉及到赔偿的,一般是可以要求国家给予受害者相应的国家赔偿;但前提也是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同时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人员申请,这样才能依法的进行办理。
法律分析
如果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嫌疑人被错误拘留的,应当立即予以释放。同时,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有权依据法律的规定,要求办案机关予以赔偿。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有重大困难的;(4)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与法律规范相抵触的。2、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它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1)应当返还的财产被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予以解除查封、扣押、冻结;(3)恢复原状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抓错人代表着会让公民受到很大的伤害,从而对于受害者来说只要自己的权益受损那么就可以申请相应的赔偿,对于这笔金额就会由国家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2个回答  2020-07-03
这个是不可以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所以这个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权利,除非是非法拘留,否则是不能索要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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