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期间我们22个同学去上海电子厂打工,入厂前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定的合同是干到2月22日。结果到离职日期的时候,我们去办离职手续时被工厂告知派遣公司和工厂签的合同是到28号。经过协调我们最终在23号离厂。离厂时,我们办理了正规的离职手续。 我们的工资由派遣公司负责发放,但发工资的时候以我们违约为由每人扣发了600元工资。我们应该怎么办?我明天去上海找派遣公司理论,请懂行的朋友给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