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小额诉讼程序与简易程序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小额诉讼肯定是简易程序,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未必都是小额诉讼。两者的主要区别是:一、二者产生的时间不同。从历史上来看,简易程序先于小额诉讼程序制度而出现。二、二者产生的理念不完全一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