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主任权力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县委办主任有权。

县委办公室为正科级单位,但是主任一般由县委常委兼任,为副处级干部,是县委主要领导之一,掌握重要职权,行政级别为:八至十一级。

县委办主任的职责如下:

1、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

2、向县委请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报告工作情况;

3、与市委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进行沟通联系;

4、协调常委所在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5、审签办公室重要文件、审定办公室重要文稿;

6、审核把关县委权力公开事项;

7、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二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 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 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三) 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四) 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五) 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六) 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七) 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八) 县处级副级:二十级至十四级;

(九) 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十) 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副部级机关内设机构、副省级市机关的司局级正职对应十五级至十级;司局级副职对应十八级至十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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