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眶下壁骨折司法鉴定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眶内壁骨折,是轻微伤;眶壁骨折是轻伤二级。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二级包括:1、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2、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3、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4、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5、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6、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7、眼睑缺损。8、一侧眼睑轻度外翻。轻微伤包括:1、面部软组织创。2、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3、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2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4、眶内壁骨折。5、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6、耳廓创。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对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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