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看守所属于公安局的直属机构还是下属单位?监管支队呢?

个人理解,监管支队是公安局的直属单位(内设机构),然后拘留、看守、戒毒、收容所是监管支队的下属单位,对么?

拘留所,看守所属于公安局的下属机构,监管支队是公安局的内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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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13
拘留所、看守所属于公安局的下属单位。监管支队属于公安局的内设机构,是公安局负责管理拘留所、看守所、戒毒所、收容所的部门。
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安全厅(局)根据需要,可以设置看守所。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可以设置看守所。
看守所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岗位,随时巡视监房。
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对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的犯罪嫌疑人,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使用械具。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九条 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收容教育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五条 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安全厅(局)根据需要,可以设置看守所。
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可以设置看守所。
第九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第五十条 本条例由公安部负责解释,实施办法由公安部制定。
第三条 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2个回答  2019-03-28
拘留所、看守所属于公安局的下属单位。监管支队属于公安局的内设机构,是公安局负责管理拘留所、看守所、戒毒所、收容所的部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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