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汇票 A背书给B 把B的单位名称写错了,中信银行说需红线划掉更正,然后还需盖印鉴章或公章

我想请问是盖A还是B的章呢,应该盖在哪里呢?

应该盖A的章。盖在划线的旁边。
此例中,A是背书人,它转让汇票时把被背书人名字写错了,所以由A签章证明。背书人是债务人,被背书人是债权人,在票据上签章的,除了最后的持票人之外,都是债务人,只有债务人才签章,以示认可此项债务。假如可以盖B的章,那么谁拣到票据,都可以把原来的被背书人名称改了,写上自己公司的名称,盖上自己的章,要求付款人付款,这怎么能行呢。
对此,《票据法》有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九条 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法的规定。
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本条第三款,明确规定,更改时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就是谁出错,请更改、谁签章)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12-25
那家银行,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