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取中断可以累计么?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在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在别的公司上班了,还有三个月的没领还可以继续领吗?如果不行,那我现在不领了,剩下的三个月可以累计吗?

一、重新就业了就不能再领取失业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二、剩下没领的可以累积。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扩展资料

保险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由事业管理中心缴纳。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7、失业保险领取时间如涵盖冬季取暖时间段(指当年11月至次年3月,共5个月),领取当月失业金时,同时可领取当月取暖费,为大约480元(2013年标准)。

8、夫妻双方同时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可分别多申领一个月失业保险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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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06
按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来计算领失业金的时间.你在这两个单位工作的共12年里单位都交了失业保险么?如果是,那么就按12年算.
第2个回答  2016-12-09
不可以累积。
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在相同缴费年限下,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伴随申领人年龄的增长而增加;
失业人员未申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予以保留,以后要求领取的,可再次申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失业保险是累计的,累计不满5年可以领12个月,满5年可以领18月
单位解雇你,给你离职证明,你去办失业证
拿失业证、离职证明、身份证在户籍地社保中心申请失业金追问

我现在已经领取三个月了,还有三个月没领,现在在别的公司上班了,还可以继续领吗?如果不行,剩下的三个月可以累计到下一次再领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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