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与场地租赁的区别

商场内的整个楼层租给商户,是房屋租赁还是场地租赁,有没有法律依据?

房屋租赁是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包括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对于租房时可能遇到的“二房东”问题,租房者应验明该“二房东”在其租赁期间是否有权利将此房屋转租并让其出示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场地租赁——场地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场地交给场地的消费者使用,场地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场地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场地租赁是场地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场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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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7-29
不是房屋租赁,叫商铺租赁比较妥当吧。
商铺的租赁适用合同法及其合同法分则租赁合同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还有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具体还有当地的规定。
第2个回答  2015-09-22
在法律上,房屋租赁与场地租赁效力是一样的,没有实质区别。追问

我把商场的整个楼层租给商户了,想给他们开场地租赁的发票(交税少),请问是否合法?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条款?依法我应该给他们开场地租赁费发票还是房屋租赁费发票啊?可以详细给我说一下吗?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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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5-09-22
这两个都是租赁合同,你这种情况可以用场地界定追问

我知道房屋租赁和场地租赁都要签租赁合同,我也知道两者之间相差房产税12%,我把商场的整个楼层租给商户了,想给他们开场地租赁的发票(交税少),请问是否合法?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条款?可以详细给我说一下吗?谢谢啊

第4个回答  2019-07-30
关于建筑工程型常设机构,中印协定规定建筑工地,建筑、安装或装配工程,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构成常设机构,但以该工地、工程或活动(连同其他此类工地、工程或活动)连续183天以上的为限。《议定书》删除了中印协定中关于“连同其他此类工地、工程或活动”的表述,即计算建筑工程型常设机构的持续时间时,仅考虑就同一建筑工地,建筑、安装或装配工程场所或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所持续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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