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要同时注销么?

如题所述

首先,不清楚你的具体情况。假设你不开店了,需要注销两证: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该条例并未规定何时办理注销手续。

但是店不开了,却不注销营业执照,因为营业执照还存在,这样会造成你不按规定及时履行年报义务,导致你上“经营异常名录”,即通常所说的上“黑名单”,会对你今后的生活产生影响。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该办法规定应当在终止食品经营30个工作日内注销。

即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两证必须同时注销,但由于你不开店了,今天注销一个,下次再跑来注销一个,麻烦的是你自己。从这个角度讲,还是同时注销的好。

如果你先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而保留营业执照,也可以,但因为你许可证注销了,营业执照上涉及食品的经营范围应当变更掉,且每年还要依法年报。

事实上是不存在“相同经营场所不可以有两个营业执照的”这个规定,只是政府部门为了管理方便自己搞出来的说法。

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于2009年6月1日开始启用,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的证件。食品流通许可证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其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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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5

要。

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有领购发票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先到发票供应窗口清理缴销发票。

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缴清各项应纳税费款。

纳税人如有应补税费款、欠缴税费款的,经职能部门审核后,由税务所(分局、管理科)负责清缴入库。

纳税人涉及跨县(区)地址变更的,原管征税务机关按注销程序办理,纳税人必须在30天内到新的管征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所有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必须加盖纳税人公章(个体的,盖负责人章或签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执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食品流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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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3-30
首先,不清楚你的具体情况。假设你不开店了,需要注销两证: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该条例并未规定何时办理注销手续。
但是店不开了,却不注销营业执照,因为营业执照还存在,这样会造成你不按规定及时履行年报义务,导致你上“经营异常名录”,即通常所说的上“黑名单”,会对你今后的生活产生影响。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该办法规定应当在终止食品经营30个工作日内注销。

即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两证必须同时注销,但由于你不开店了,今天注销一个,下次再跑来注销一个,麻烦的是你自己。从这个角度讲,还是同时注销的好。

如果你先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而保留营业执照,也可以,但因为你许可证注销了,营业执照上涉及食品的经营范围应当变更掉,且每年还要依法年报。

事实上是不存在“相同经营场所不可以有两个营业执照的”这个规定,只是政府部门为了管理方便自己搞出来的说法。
第3个回答  2016-03-17
个体营业执照是不能转让的,超市一般要有营业执照、烟草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如果没办理就直接叫原负责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到工商所注销,你就可以办理你自己的证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12-14
个体注销流程 先到所属税务局把税务登记证注销 再到工商注销执照 最后是食品流通许可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