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企单位员工户口和组织关系在农村老家一直未动,对老家个人征收有无影响?

如题所述

没有影响,只要当事人的户口性质是农业的,并且一直在村里的,一般来说,都可以享受家庭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参与户籍地的集体利益分配(包括征收补偿),及其他利益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第十六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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