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的物办公用房占用小区内某栋住宅一楼的架空层,请问是否合法。物业为小区的物业,占用本栋居民楼是否合法。本栋居民楼,整栋的公摊面积属于本栋居民用户。而物业占用了一楼架空层,办公,是否合法。请大神帮忙解疑,附上法律条文更好。
按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地方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其他地方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地区不同有所差异),开发单位必须为物业配置物业用房。
2.物业管理用房的法规是根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3.住建部没有明确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各地的住建局会对此项进行解释,属于地方法规。
一般是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如果是电梯不得高于4楼。
通常最低配置标准是不得低于100平方,而且要求是地面上的物业用房。
另外,业委会的用房是30~60平方。
注:这个标准因地方不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