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一件不文明的事的作文

如题所述

我有许多难忘的事,但有一件事犹如烙印一般印在我心里,使我难以忘记。
事情发生在上初二的一个星期天。
那天好友约我下午1点在张仲景医院旁的小公园等候,然后一起到郊外散散心。 下午1点的时候我准时出现在小公园外,可朋友还没到,于是我就在一家小吃店坐了下来等。我等了半个钟头还没见朋友的踪影,就在我焦急万分四处张望时,一个老太太映入我的眼帘,于是难忘的一幕就上演了。
只见头发蓬乱骨瘦如柴的老人一瘸一拐的走着,顿时她引起了我的注意。当时在小镇上遇到这样的场面应该是不足为奇的,大概是因为她太可怜了,从而引起我的同情心,才以至于我如此地关注她吧!
我看见她走到离我大约5米远的小吃店前停了下来,嘴一张一张的,却听不到声音,我有看到她用手指指嘴,这时我才知道她不但是个瘸子,而且是个哑巴。她大约年过七旬,我们都知道年过七旬的老人正是享受儿女关爱的时候,而这位老人却......忽然听到这家店主严肃的说:“给,别在这耽误我们做生意,到别处吃去。”说着,给这位老人少许馒头。哦,这位老人饿了,哦,她想饱餐一顿,店主说,只见这位老太太一瘸一拐的走开了,当她没走几步时,我看见她跌倒了,我的心咯噔一下,她会不会摔坏啊?人们依然走动着,他们丝毫没有注意到这位老人。难道真的没注意到有聋有瘸的老人吗?虽然她是一个乞丐,但乞丐也是人啊!正在想着朋友气喘呼呼的跑来了,大概是心有灵犀吧,他立刻明白我的意思,后来我们竟不约而同的说:“走,帮帮她。”
我们走到老人面前,把老人扶了起来,我看到老人眼神中充满感激,我打心眼的高兴,尽管她不会说话,我下意识的摸遍了身上所有口袋,可只有1元钱。朋友说他有5元,随后朋友说:“我扶她,你去买东西吧。”朋友真不愧是我的知心朋友。
我揣着6元钱飞快的跑到刚才我坐的那家小吃店,给老人买些吃的。当小吃店的女老板知道我是为这位老人买吃的时候,她也感动了,说:“小伙子,你买的是4元的东西,我只收你2元,为你的爱心......”我说谢谢阿姨,真是只要人人献出一片爱,世界将变的多么美好!
我把买到的东西双手递给了老人,我们并扶她坐路边,她感激的嘴一张一张的。
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但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那位老人虽然解决了燃眉之急,可是以后她该怎么办?人人都献出一点爱,国家将变美好。我很高兴,因为我相信人间还有真情,我也帮助过一位老人。 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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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5-05
难忘一件不文明
一件令我难忘的事
小学生涯中,有很多令我难忘的事,其中这件事最令我记忆犹新。
那天正好是雨天,我没有带伞,就在商店门口避雨。忽然,我的目光被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吸引住了。他大概有五、六岁,胖嘟嘟的小手举着一把被雨水冲洗的油光光的花伞,另一只手拿着一块香甜可口、精美的小蛋糕。混着泥土的雨水溅到他的脚上,可他却毫不在意。只见他径直走到了路旁的一个乞丐面前。
“呶,给你,这是我用最后一点零花钱买来的。”小男孩说。乞丐睁开惺忪的眼睛,“给我的?太谢谢了。”他一边说着,一边用他那颤动着的手慢慢地接过蛋糕。可他却把蛋糕给了身边的小孩儿。小孩立刻狼吞虎咽地吃起来。“这是我儿子,”乞丐说:“他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吃过东西了。这次多亏有你这块蛋糕哇。”小男孩摸摸小乞丐的头,说:“这没什么,人之间都要互相帮助的嘛。”刚说完,就向家的方向跑去,渐渐消失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
这虽然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但我的心却被小男孩的行为深深地震撼了。我比小男孩大好几岁,却没有去理会一下路旁忍饥挨饿的乞丐。小男孩虽然不如我知识丰富,但是却懂得人生最重要的道理。作为一个大姐姐,我同样要向他学习。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送人玫瑰,手留余香。人与人之间的情谊没有地位尊贵和卑微之分,这是我一生都忘不了的道理。
第2个回答  2014-05-05
难忘的事
那是发生在暑假的一天,我做完作业,正想看书,忽然发现窗外连一朵云都没有,只有那火球般的太阳。太阳的光像一支支金色的箭直射下来,把我热得汗流浃背。于是,我便到附近的小店里去买冰淇淋吃。  
  刚用舌头一舔冰淇淋,顿时感到一股凉流散发到我的全身。我边吃边回了家。“真不爽,一会儿就吃完了!”我拿着棒子,在一旁埋怨着,心想:这天气,实在让人受不了,不如再去买一根,反正也不犯法。心动不如行动。迫不及待的我蹑手蹑脚的下了楼,小心翼翼地打开了门,飞一般地冲向小店。这次我可是狮子大开口啦!舔了又舔,咬了又咬,直到把冰淇淋小子消灭为止。这时,我突然诗兴大发,作起了诗:一口冰淇淋,一口香。吃得都督我,满身凉。  
  就这样,我又悠哉悠哉的买了一根冰淇淋,舔了舔又看了看太阳公公,不由得沾沾自喜,心想:这下看你还如何整我这个“小聪明”了吧!我一而再再而三地又买了许多。太阳公公终于“下班”了,我也吃得快成冰淇淋了。  
  我摆动着“僵硬”的四肢来到电视机前看电视。我刚坐下,只听见“咕噜”一声,不好生态武器爆炸了。这下把我弄得措手不及,捂着肚子,不管三七二十一直冲厕所,拉起了肚子。哎,这才叫做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痛:拉又拉不出来,肚子里像是有成千上万条蛔虫在不停地钻,一会儿又像被针刺了一样。我坐在马桶上,使劲用手按住肚子。蹲也不行,歪也不行,靠着更不行。我要紧牙关,豆大的汗珠从我的额头上哗哗地掉了下来,像是被剪断线的珍珠.  
  折腾了半天后,我也只剩下半条命了。我有气无力地从厕所里出来。躺在床上刚想睡觉,突然感到头有一丝痛意,嘴唇也慢慢变白了,想动也没力气了。摸摸额头呀,怎么这么烫,是不是发烧了?我忐忑不安起来,怀里像揣了只兔子通通直跳。我这人最忌讳的就是生病,这可如何是好?我嘴里轻声地念叨着:“佛祖保佑,我以后再也不做这样的傻事了,佛祖保佑……”老天爷好象总和我唱反调,这次又拿我当出气筒了。可转念一想,这也是我“自作自受”呀!  
  哎呦,肚子又再威胁我了,我不得不重返“故乡”,艰难地摆动着双腿,一步一步走向厕所。蹲在马桶上的我,又受尽各种折磨,不禁潸然泪下。心想:脚上的泡,是自己走的;身上的疮,是自己惹的。哎,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呀。“哎呀,疼死我了,疼死我了。早知道适可而止了。嗨,看来这次是适得其反了……”  
  每当我想起这件事,我都会不由自主的冒一身冷汗。我发誓,今后再也不吃那么多的冰淇淋了。  
  唉,都是贪吃惹得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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