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有多少不平等条约?

谁知道

中国历史上有很多不平等条约,但是主要的不平等条约是近代鸦片战争以后签订的。主要有:《南京条约》、《望厦条约》、《黄埔条约》、《天津条约》、《瑷珲条约》、《北京条约》、《伊犁条约》、《烟台条约》、《中法会议简明条约》、《中法新约》、《马关条约》、《辽南条约》、《辛丑条约》等。

1.《南京条约》(中国近代历史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2年8月29日签订

《南京条约》(Treaty of Nanking)又称“江宁条约”、“万年和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约于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朝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南京条约》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国:(1)割让香港岛;(2)向英国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3)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4)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5)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此外,也规定双方官吏平等往来、释放对方军民以及英国撤军等事宜。

1843年7月22日、10月8日,耆英与璞鼎查又先后签订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和细则,将协定关税和租界制度予以落实,并使英国取得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权益。

条约影响:《南京条约》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便利了英国对华的商品输出,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进一步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破坏了中国的自然经济,并加速了清王朝的衰亡。

2.中美《望厦条约》 1844年7月3日签订

望厦条约又称《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是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7月3日清朝与美国在澳门的望厦村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清政府与美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美《望厦条约》共34款,并附有海关税则。主要内容为美国在通商、外交等方面,享有与英国同等的权利。

也就是说,英国通过鸦片战争获得的特殊权益,除割地、赔款外,美国全部获得,而且在许多方面危害中国更厉:美《望厦条约》是比中英《南京条约》、 中英《虎门条约》及其附件更细致更完备的不平等条约。它是加在中国身上的又一道更为沉重的枷锁,并成为尔后中法《黄埔条约》及其他帝国主义列强与中国签订不平等条约的范本。

3.中法《黄埔条约》1844年10月24日签订

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8月14日清朝与法国在广州黄埔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法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这个条约也为外国侵略者利用传教权利进行公开的侵华活动埋下了第一块基石。《黄埔条约》与《望厦条约》一样,进一步破坏了中国的司法、关税、领海的自主权。

4.《天津条约》1858年6月13日签订

《天津条约》是清咸丰八年(1858)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法国、俄国、美国强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是英、法两国为了进一步扩大侵略特权而对中国发动的侵略战争,爆发于1856年10月,1860年10月结束。1858年,英法舰队在美、俄两国支持下,袭击大沽口。大沽炮台失陷,英法联军进犯天津。清政府派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俄、美、英、法各国代表分别签订《天津条约》

5.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5月签订

《瑷珲条约》,又称《瑷珲城和约》,是沙皇俄国和清朝黑龙江将军奕山于1858年5月28日(咸丰八年四月十六日)在瑷珲(今黑龙江省黑河爱辉区)签定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令中国失去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约6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是中国近代史一次性割让领土最多的条约。

6.《北京条约》1860年10月24日-11月14日签订

《北京条约》,包括《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是1860年清朝政府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在北京分别与英国、法国、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清政府委任钦差大臣奕䜣作为谈判及签约代表。签约地点在北京礼部衙门,今天安门广场东南角。另外,1887年与葡萄牙签定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亦称《中葡北京条约》。

7.中俄《伊犁条约》1881年2月24日签订

《中俄伊犁条约》又称《中俄改订条约》、《圣彼得堡条约》,是1881年(光绪七年)2月24日是清朝与沙皇俄国在圣彼得堡签定的有关归还新疆伊犁地区的条约。根据条约及其子约,中国虽收回了伊犁九城及特克斯河流域附近的领土,但仍割让了塔城东北和伊犁、喀什噶尔以西约7万多平方公里的领土。

8.中英《烟台条约》或称《滇案条约》,1876年9月13日签订

《中英烟台条约》又称为《滇案条约》、《中英会议条款》,是1876年(光绪二年)9月13日清朝与英国在烟台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条约的签订结束了“滇案”,但也使英国得到了入侵中国西南边境“条约权利”。

9.中法《会议简明条约》1884年5月11日签订

《中法会议简明条约》又称《李福协定》,是1884年5月11日李鸿章与福禄诺签订的条约。主要是:1、清政府承认法国与越南订立的不平等条约;2、允许在中越边境开埠通商;3、调回在越南的中国军队。该条约承认了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且同意中越边界开放通商等。

10.《中法新约》又称《越南条约》,1885年6月9日签订

《中法新约》即《中法会订越南条约》或《越南条款》,又称《中法和约》、《李巴条约》,是1885年(光绪十一年)6月9日清朝与法国签订的关于结束中法战争的不平等条约。《中法和约》的签订,使法国打开了中国的“后门”。此后,中法之间又相继签订了《越南边界通商章程》、《续议界务专条》、《续议商务专条》等条约,具体确立了法国的侵略权益,使中国西南地区逐渐成为法国的势力范围。

11.中日《马关条约》1895年4月17日签订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日本透过《马关条约》从中国手中获得了2亿两白银(赔偿军费2亿两,赎辽费3000万两,威海卫守备费150万两),分8次偿还,附有利息,实际上4次还清。按当时的汇率,这笔赔款相当于3亿6000万日元。

12.中日《辽南条约》1895年11月8日签订

亦称《交还奉天省南边地方中日条约》由李鸿章和日本全权代表林董(日本语:はやし ただす)于公元1896年11月8日在北京签订。条约规定:日本交还辽东半岛;清政府偿付日本库平银三千万两作为“酬报”;交款后三个月内日本从辽东撤兵。

13.《辛丑条约》1901年9月7日

《辛丑条约》,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是中国清朝政府与英国、美国、日本、俄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奥匈、比利时、西班牙和荷兰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个和平协定。 条约签定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辛丑年,故名辛丑条约。因条约签订日为阳历9月7日,因此有“九七国耻”一说。《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

条约规定:中国赔款价息合计9.8亿两白银,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清政府拆毁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线设防的炮台,允许列强各国派驻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该条约标志着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扩展资料:

不平等条约是指有损国家主权的、在缔约国间权利、义务分配不公的国际条约、协定。根据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1)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胁强迫一国缔结的条约绝对无效;(2)条约的缔结与一般国际法强行规则相抵触的无效。

不平等条约,权利多倾向于强国,义务偏重于弱国,实质上违反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在国际上遭广泛谴责。1949年前的中国被迫与外国缔结的诸多不平等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外交交涉陆续予以废止。

不平等的条约的概念最先在1920年代由中国国民党提出:

1.1923年1月1日,孙中山发表《中国国民党宣言》,其中有“与各国立不平等之条约。至今清廷虽覆,而我竟陷于为列强殖民地之地位矣。”

2.1924年1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制订了政纲,在对对外政策方面,提出了“废除不平等条约,偿还外债”的政策。

3.1924年8月,中国共产党发表《第四次对于时局的主张》,提出了“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的主张。

4.1924年9月18日,发表《中国国民党北伐宣言》,其中包括“要求重新审订一切不平等之条约”。

不平等条约是与平等条约相对而言。平等条约一般是指签约各主权国家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自愿商定的权利义务对等的条约。而不平等条约是指最后缔结的条约,对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对等。最常见造成这情况的原因是其中一方(或多方)使用了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强压另外一方(即强加条约)。但亦有人认为,不平等条约的缔结不一定牵涉武力,只要是条约内容是对各方并不对等即可。在这扩大的定义之下,不平等条约可以包括以下各种情况:

1.条约内容本来对双方平等;但由于未能预见的改变,造成实际执行上双方义务出现不平等。

2.条约内容本来对双方并不平等;而无论实际效果如何。

3.使用或威胁使用经济压力或武力来达至第一种情况。

4.使用或威胁使用经济压力或武力来达至第二种情况。

5.条约内容平等,但是使用经济压力达成。

6.条约内容平等,但是使用武力达成。

参考链接:

南京条约-百度百科

望厦条约-百度百科

黄埔条约-百度百科

天津条约-百度百科

瑷珲条约-百度百科

北京条约-百度百科

中俄伊犁条约-百度百科

中英烟台条约-百度百科

中法会议简明条约-百度百科

中法新约-百度百科

马关条约-百度百科

中日辽南条约-百度百科

辛丑条约-百度百科

不平等条约-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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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8

历届政府于22个国家签定了745个不平等条约,其中清政府从1841年5月——1912年2月共70年,签定411个;北洋政府1912年3月——1927年5月,签定243个;南京国民政府1927年9月——1949年6月,签定91个。

中国历史上签过的主要的不公平条约 :

中英《南京条约》  1843年7月22日和10月8日。

中美《望厦条约》1844年7月3日签订。

法《黄浦条约》 1844年10月24日签订。

中英《天津条约》 1858年6月26日签订。

中法《天津条约》 1858年6月27日签订。

中俄《瑷珲条约》 1858年5月签订。

中俄《天津条约》 1858后6月13日签订。

中美《天津条约》 1858年6月18日签订。

中英《北京条约》 1860年10月24日签订。

中法《北京条约》 1860年11月2日签订。

中俄《北京条约》 1860年11月2日签订。

中美《续增条约》 1868年7月28日签订。

中葡《天津条约》 1887年12月1日签订。

中俄《伊犁条约》 1881年2月24日签订。

中英《烟台条约》1876年9月13日签订。

中法《会议简明条约》1884年5月11日签订。 

中法《中法新约》1885年6月9日签订。

中日《马关条约》 1895年4月17日签订。

中日《交收辽南条约》 1895年11月8日签订。

扩展资料:

不平等条约是与平等条约相对而言。平等条约一般是指签约各主权国家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自愿商定的权利义务对等的条约。而不平等条约是指最后缔结的条约,对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对等。

最常见造成这情况的原因是其中一方(或多方)使用了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强压另外一方(即强加条约)。但亦有人认为,不平等条约的缔结不一定牵涉武力,只要是条约内容是对各方并不对等即可。

在习惯上,不平等条约往往是指西方列强(后来也包括日本)在18世纪及19世纪初与亚洲国家之间签署,带有帝国主义色彩的条约。

近代部分多民族统一的国家在其内部的构成民族之间曾经签订的武力强加条约,因为不属主权国家之间的问题,被认为是民族之间的内部事务而不属于不平等条。

参考资料:不平等条约-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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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2

从1842年英国强迫中国签定第一个不平等的《南京条约》起,西方列强在1842~1919年间共迫使中国签定了709个不平等条约,其中英国163个,日本153个,沙俄104个,法国73个,德国47个,美国41个,比利时26个,葡萄牙13个,意大利7个,荷兰5个,奥匈帝国5个,西班牙4个,其他国家68个。

1、《南京条约》(Treaty of Nanking)又称《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涉及割地、赔款、五口通商和税款协商。

2、《天津条约》是清咸丰八年(1858)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法国、俄国、美国强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别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是英、法两国为了进一步扩大侵略特权而对中国发动的侵略战争,爆发于1856年10月,1860年10月结束。1858年,英法舰队在美、俄两国支持下,袭击大沽口。大沽炮台失陷,英法联军进犯天津。清政府派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俄、美、英、法各国代表分别签订《天津条约》。

3、《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

4、《辛丑条约》,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是清朝与大英帝国、美利坚合众国、大日本帝国、俄罗斯帝国(沙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德意志帝国、意大利王国、奥匈帝国、比利时王国、西班牙王国和尼德兰王国(荷兰)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个不平等条约。 条约签定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辛丑年,故名辛丑条约。因条约签订日为阳历9月7日,因此有"九七国耻"一说。

5、《北京条约》,包括《中英北京条约》、《中法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是1860年清朝政府于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在北京分别与英国、法国、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清政府委任钦差大臣奕䜣作为谈判及签约代表。签约地点在北京礼部衙门,今天安门广场东南角。另外,1887年与葡萄牙签定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亦称《中葡北京条约》。

扩展资料:

不平等条约是与平等条约相对而言。平等条约一般是指签约各主权国家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自愿商定的权利义务对等的条约。而不平等条约是指最后缔结的条约,对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对等。最常见造成这情况的原因是其中一方(或多方)使用了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强压另外一方(即强加条约)。但亦有人认为,不平等条约的缔结不一定牵涉武力,只要是条约内容是对各方并不对等即可。在这扩大的定义之下,不平等条约可以包括以下各种情况:

1.条约内容本来对双方平等;但由于未能预见的改变,造成实际执行上双方义务出现不平等。

2.条约内容本来对双方并不平等;而无论实际效果如何。

3.使用或威胁使用经济压力或武力来达至第一种情况。

4.使用或威胁使用经济压力或武力来达至第二种情况。

5.条约内容平等,但是使用经济压力达成。

6.条约内容平等,但是使用武力达成。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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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2

中国历史上历届政府于22个国家签定了745个不平等条约,其中清政府从1841年5月——1912年2月共70年,签定411个;北洋政府1912年3月——1927年5月,签定243个;南京国民政府1927年9月——1949年6月,签定91个。

1840年鸦片战争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端,也是中国近代耻辱史的开端,在此后几十年里,西方列强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主要的不平等条约有如下十个:

南京条约:1842年8月29日中英签订。  望厦条约:1844年7月4日中美签订。  黄埔条约:1844年10月24日中法签订。  瑗珲条约:1858年5月28日中俄签订。  天津条约:1858年6月中分别与俄、美、英、法签订。  北京条约:1860年10—11月中分别与英、法、俄签订。  伊犁条约:1881年2月24日中俄签订。  中法新约:1885年6月9日中法签订。  马关条约:1895年4月7日中日签订。  辛丑条约:1901年9月7日中分别与英、美、 俄、日、德、意、法、奥(奥匈帝国)、西、荷、 比签订。

扩展资料:

不平等条约是指有损国家主权的、在缔约国间权利、义务分配不公的国际条约、协定。根据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1)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胁强迫一国缔结的条约绝对无效;(2)条约的缔结与一般国际法强行规则相抵触的无效。不平等条约,权利多倾向于强国,义务偏重于弱国,实质上违反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在国际上遭广泛谴责。1949年前的中国被迫与外国缔结的诸多不平等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外交交涉陆续予以废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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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10-07
国民党卖国条约一览

一,李敖微博

新加坡相逢一笑,人道是给中国统一带来历史时刻。我忍不住问一下:66 年破坏统一的,又是谁呀?是谁打了败仗不肯认输?是谁抢了黄金托迹小岛?是谁霸占古物搬走故宫?是谁投靠美帝甘为鹰犬?是谁假托民主欺尽苍生?是谁 40 年统治后又孵出这群妖孽?他们从不以破坏统一向国人谢过罪。王八蛋呀!

二,中华民国和日本在抗战卖国条约

《淞沪停战协定》、《塘沽协定》、《秦土协定》、《何梅协定》

国民党承认满洲国,出卖东三省,故国民党一直称8年抗战

三,中华民国和美国在抗战后签订的卖国条约

《美国在华空中摄影协议》:

一九四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美机在中国领空作军事调查的充分权利。 

《国际货币基金协定》:

一九四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美国对中国货币的独占权。   

《成渝铁路修建协定》:

一九四六年五月成立,美国有此铁路权利。

《中美航空协定草案》:

一九四六年八月三十日成立 美国对中国领空权。

《中美三十年船坞秘密协定》:

一九四六年九月披露,同月二十二日上海报纸转载美国杂志世界报消息:“中国为了购买八亿余元美军剩余物资,已允许美军舰在卅年内,可在中国沿海船坞中修理。”又英文杂志新闻通讯同月二十八日载:“美国剩余物资附有三十年秘约船坞协定,依此协定,三十年内,中国所有海港,美军舰皆可自由入使用。”这是美国又霸占了中国全部海港。

《中美宪警联合勤务议定书》:

一九四六年十月八日在北京签订。规定设立“中美宪警联络室”,据北京警察局外事科长告记者:以后美军肇事,依“议定书”规定,“须由美宪警处理,警局有旁听权而已”。在这以前,美国与蒋政府就已成立美军事人员刑事案件条例,不久,又成立所谓“中美商务仲裁会”(后改为“中美商务公断会”),这是美帝国主义在华治外法权的复活。

《粤汉铁路借款协定》:

一九四六年十月八日在北京签订。规定设立“中美宪警联络室”,据北京警察局外事科长告记者:以后美军肇事,依“议定书”规定,“须由美宪警处理,警局有旁听权而已”。在这以前,美国与蒋政府就已成立美军事人员刑事案件条例,不久,又成立所谓“中美商务仲裁会”(后改为“中美商务公断会”),这是美帝国主义在华治外法权的复活。  

《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

一九四六年十一月四日在南京签订,中国全部领土、全部事业一律对美国开放” 规定美国船舶可以在中国“开放之一切口岸、地方及领水内”自由航行,在紧急时,包括军舰在内,可以开入中国任何不开放的“口岸、地方或领水”。 全文共二十六条又一项“议定书”。设想周到,无微不至,从第二条到第五条是关于“通商”的规定,第六条到第八条详细规定保护侨民办法,第九条到二十条规定应受保护的许多特别事项,第二十一条到二十四条专讲航业。其全部内容,用蒋驻美“大使”顾维钧的话来说,就是“中国全部领土、全部事业一律对美国开放”(注:一九四七年十一月二十日,顾维钧在纽约美全国对外贸易会议上的演辞。)。美国人在中国的经济利益与中国人无异。美国人可以在中国居住,购买土地、房屋及一切财产,但美国限制中国人的“移民律”则仍旧有效。美国向中国输入商品征税与中国人相同。凡是中国开放港口,美船皆可通行,并能沿途起卸货物,自由选择“捷径”。条文上写的是中美“双方”,实际上处处只对“此方”的美国适用。这是美国侵略者利用它的走狗蒋介石写出来的中国人民的卖身契,是中国人民新的国耻。

《中美航空协定》:

一九四六年十二月二十日成立。所定内容比过去协定“草案”不同的是:第一,除原定美机能在上海等地起卸外,又增加了一个“及以后随时同意之地点”装卸转运客货。美机可在中国到处飞行不受限制。第二,增加美机在中国领土内可作“非交通之停靠”,即除平常交通外,美机还有军事性的降落权(注: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前报。)。中国领空主权,从此全部归入美国掌握。

《青岛海军基地秘密协定》

一九四七年一月宣露,据合众社报导,其内容为:“根据这一协定,一日发生战争时,美国与中国将共同使用青岛海军基地。”(注:民国三十六年二月四日,前报。)这除了强迫中国承认美军久已占踞青岛这一既成事实,还含有挑拨中国军事反苏的性质。

《滇越铁路管理与川滇铁路修筑协定》:

一九四七年七月成立,规定美国对两铁路有权管理建筑控制。

《国际关税与贸易一般协定》:

一九四七年十月十六日在哈瓦那(日内瓦)成立,中国关税自主权扫地无余。

《美军驻华美蒋秘密协定》:

一九四七年十月十七日为蒋政府所宣布,其内容在同日蒋政府“国务会议”宣读的外交部报告书中有:“美国军队留驻中国已为中国政府所接受。”“美军留驻中国,将直至两方政府认为无继续留驻必要时为止。”这个会议随即通过一“美国驻华武装部队系由中国政府之同意而驻案”。法国新闻社也同时宣布:美蒋关于此事已订有“协议”,蒋当局已把这事“照会”递交美国大使馆(注:民国三十六年十月二十二日,前报。)。美国就这样攫得了对中国作无限占领的“合法”权利。

《中美救济协定》:

一九四七年十月二十七日宣布成立,美国取得在中国进行奴化教育的领导权。

《中美海军协定》:

一九四七年十二月八日成立,规定:

(一)由美国帮助中国建立海军机构,包括组织、舰队、军港、基地学校等;

(二)由美国帮助中国培养训练干部,包括控制监督;

(三)由中国供给美国以海军情报,并报告一切。” 

《双边协定》:

一九四八年七月三日在南京签订,美国和各美占领区商品来华倾销。

《中美农业协定》:

一九四八年八月五日在南京以“换文”方式成立

美国扶持的“中华民国”,实际上已成为美国的殖民地。把这些条约合在一起,美国从蒋介石手中取得了中国领土权、领空权、领海 权、内河航行权、铁路管理权、军权、财权、警察权、司法权、国家秘密权、农业权、工矿权、商业权、海关权、文化教育权、内政“最后决定权”,外交指挥权等等。真是从天上到地下,从海上到陆上,从政治到经济,从物质到文化,从现在到将来,无所不包,应有尽有,所有“中国”主权云云,实际上尽成美国主权了。

四,中华民国和苏联卖国条约

《中蘇友好同盟条约》

1945年8月14日签订,承认蒙古独立为代价,换取苏联支持国民党内战。长春铁路中苏共有、苏联货物免关税

《中华民国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中国长春铁路之协定》

苏联使用该铁路过境或运往大连、旅顺免交任何捐税,且共同经营期为30年。中方在协定中所获得的权利大概只有“路警归中国负责”,中国丧失权益,还要自己出路警去保护劫掠者!

《关于大连之协定》《关于旅顺口之协定》

1945年8月14签署 苏联控制大连和旅顺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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