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贴的个人住房查封公告能撕掉吗

贴在楼下的,觉得有点难看,所以给撕掉了,有什么不妥吗
因为经济纠纷,所以把房子给查封了,来帖了查封公告

撕毁法院封条、擅自处分查封物品,属于妨害法院执行的行为,依法可以拘留、罚款。情况严重的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撕毁法院封条、擅自处分查封物品,属于妨害法院执行的行为,依法可以拘留、罚款。情况严重的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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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撕掉封条是违法行为,轻则批评教育,重则罚款、拘留。如果是法院贴的封条就不能撕,
  公告这是法院的公示文告。你撕掉了也不影响查封的效力。因为同时法院会把查封文书送到房产登记机关,你也不能转让此房产。
  贴封条表示该房屋被法院查封待处, 撕了就犯法。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30
不能撕掉,这是法院的公示文告。但是法院没发现也没什么。你撕掉了也不影响查封的效力。因为同时法院会把查封文书送到房产登记机关。你也不能转让此房产。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2-15
这肯定是不能撕掉的,只要是被查封的东西,你暂时会没有处分权了
第4个回答  2010-12-13
- - 。。具体情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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