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办城镇还是职工,职工应该公司会帮忙办的。
办理程序:
1.受理:城镇居民在申报缴费期内,向社区申报后,以社区为单位统一向医疗保险中心申请办理人员参保登记和缴纳医疗保险费手续。业务窗口受理人当场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经办人员当场提出初审意见:
2.审批办结:20个工作日内,审批人员对实质内容进行审查,作出核准决定;工作人员将参保人员信息登录医保系统。
备注:一周岁以内的新生儿由家长携带参保材料直接到医保中心即时办结。
申报材料
1.《FZYB12001-2福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汇总表》
2.《FZYB12001-3福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明细表》
3.《FZYB12001-1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登记表》
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港、澳、台居民提供通行证复印件);本市行政辖区内具有本市户籍的重度残疾人员另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本市行政辖区内具有本市户籍的低保人员另附《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复印件;本市行政辖区内具有本市户籍的重点优抚人员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一周岁以内的新生儿由家长携带《FZYB12001-1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登记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银联卡(用于缴费),直接在医保窗口办理。医保待遇规定:
1.生后三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当天起享受医保待遇;
2.出生三个月后至1年内参保缴费的,享受医保待遇从受理之日至缴费当年度12月31日止。
3.若在社区申请办理新参保缴费的,则从次年1月1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次年参保缴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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