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的问题

我们工厂为员工交了基本险,就是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有一个工人50岁,四川人,之前没有交给基本险,他以后回老家了不知道能不能转回去,还有他50岁了,养老保险都是15年的,他到六十岁的时候不知道能把另外的5年一次性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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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楼主的第一个问题,主要是看将来楼主在何处办理退休以及领取退休养老金。如果“在北京交够15年保险,之后回原籍处”,转移了社保关系,且回原籍后继续在原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话(这需要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回原籍的),将来退休即按照原籍的标准计算和领取退休养老金。相反,回原籍后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既不在北京缴纳,也不在原籍缴纳),社保关系将仍然留在北京的社保机构(而中断缴费),将来可以在北京办理领取退休养老金,即按照北京的标准计算和领取。

2.楼主的第二个问题,“多出原籍标准部分,就充公了”,是一个误读误解的结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无论在何处缴纳,也无论按照什么地方的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或者职工个人的工资收入标准缴纳,都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一部分是“职工个人缴费”,是由单位代扣代缴的,完全进入职工个人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另一部分,则是由单位缴纳的,完全进入社保统筹账户(与职工个人没有关系),只是给职工计算累计缴费年限。
职工个人的缴费,进入职工个人的账户,多年的缴费累计起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其他符合退休的条件)时,计算该职工的退休养老金数额时,将个人账户中的累计缴费额(包含利息)除以退休年龄对应的数(60岁退休的,是除以139),所得的数值,算作为退休养老金的一部分数额,再加上其他的计算数值,得出退休养老金的总额。
因为,北京的工资数额较高(社会平均工资数额也较高),则职工的缴费数额也就较高(这是必然的),故职工个人账户的累计数额也就越高。如果“在北京只交了5年的保险,将保险转回原籍”,个人账户的累计数额全部转移至原籍的社保机构(政府财政划转,无需职工个人参与),且在原籍的社保机构的新开个人账户中全额计入(虽是新开账户,但数额并不减少),自然要比“别人一直在原籍按照原籍较低的缴费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所形成的个人账户累计数额”要高的!在其他条件完全相同的情况下,在原籍退休的话,计算的退休养老金理所当然也要高的。
至于单位缴纳的缴费,在北京的社保机构中进入社保统筹账户(也即是“充公”了,与职工个人没有一点关系),如果职工“将保险转回原籍”,北京的社保机构按照一定的比例,划转至原籍的社保机构且仍进入统筹账户(还是“充公”的)。与职工的将来退休时计算和领取退休养老金的数额,没有一点关系。

3.不过,如果楼主在北京累计缴费年限较长(例如10年以上了)、但有不满15年,又转回原籍(经济发展水平不及北京)的话,即便个人账户中的累计缴费额不少,但由于(原籍)社会平均工资数额可能很低的话,在原籍退休及计算退休金数额,就很不合算了。毕竟退休养老金数额的主要部分是根据社平工资数额和累计缴费年限的乘积计算而得的(计算公式很繁琐的)。就不如坚持在北京继续缴纳社保缴费至退休为宜。如果个人策划不能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社平工资较高)累计缴费超过20—25年的话,就不如选择在原籍缴纳社保缴费,将来在原籍办理退休为好。毕竟频繁转移社保关系,不应是常态状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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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浙江帮员工缴的,现在全国都可以转吗?都是要按年缴满15年吗?浙江本地人可以在到领养老保险的年龄把之前不足15年的部分一次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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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1、可以转回去。
2、一般是不允许一次性补缴,而是在60周岁之后继续按年缴费,大约在65周岁的时候满15年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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