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轻伤二级检察院批捕科因证据不足,退回公安侦查,我应该怎样走法律程序?

如题所述

被人打轻伤二级检察院批捕科因证据不足,退回公安侦查,如果二次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第一百八十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扩展资料

1、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2、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3、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4、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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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之后会重新移交审查起诉。如果检察院最终以证据不足为由决定不起诉,会通知受害人。
  受害人对于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不服的,可以从收到不起诉决定书的那天起7天以内向送达不起诉决定书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接到被害人的申诉请求后,应当对这一案件及时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的情况作出起诉或者维持不起诉的决定,并将这一决定告诉被害人。上一级检察院维持不起诉的,如果该案件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案件,而且被害人有对犯罪嫌疑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被害人对于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不服,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个回答  2015-01-13
等公安补充侦查,以确定该追究的刑责,不过得考虑是不是在拖延时间,不办案的可能性,你要起诉也得有充分的证据,也得结合公安侦查结论来呀,毕竟涉及刑事案件,潜规则得考虑。毕竟法在实际中执行起来要变味的,不见得就能如愿出口气得到想要的结果,反要搭上时间和财力,诉累由来已久
第3个回答  2015-01-13
你好, 可以及时提供相应的线索,补充证据。
第4个回答  2015-01-13
你好!刑事案件,作为受害人建议向侦查机关提供线索,以便查明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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