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所谓的“城市规划无用论”?

如题所述

关于这个问题,应该代表了许多人的看法,概括起来就是,城市规划有存在的必要吗?

这个问题其实应该分成两个方面来讨论。一是城市规划的作用与能力,二是城市规划的手段与方法。 从作用与能力上看,城市规划工作始终是有价值和有意义的,这点可以从城市规划产生的历史过程中得到验证。《规划师》杂志主编雷翔有一次谈到,我们不能只看到规划造成的消极后果,要看到因为规划才得以避免的潜在危害,即机会成本。最简单的例子:你也不想住在化工厂和酱菜厂的下风向吧。在一些人为规划的因素非常之少的城镇中,让你参观一下恐怕感觉还好,但置身其中呢?正是因为工业化的滞后和社会主义的环境,才使我们在切身感受“自由的工业经济”造成的强大破坏力之前就被“计划”的思想醍醐灌顶,所以我们才不能深刻地体会城市规划存在的历史价值,在一些人看来,城市天经地义就是农业社会中那么温暖安逸的,规划工作实在是多此一举。而如今市场经济体制还在不断深化,暴露出以前不曾遇到过的许多新问题,适逢此时,城市规划正有用武之地。
从手段与方法上看,“规划无用”有一定道理。当人们普遍接受了阳光、清新的空气和洁净的水是最基本的权利之一的时候,确实不需要那么多人来反复的给他讲日照间距和功能分区了。传统的手段肯定产生了问题。但应当承认,刻板的规范和划一的手段对一个学科的产生和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向一个从来没有接触过城市规划的人解释他所必须面临的一切,非这种教科书式的描述不可。绘画够自由、够美了吧,但美术界的清规戒律一点都不少,什么材质用什么笔触、如何用光、如何构图都有经典的规定。当初印象派的离经叛道就被传统画派贬得一钱不值。但这种权威和学霸并没有阻止绘画艺术的发展。城市规划规范和标准绝对不是万恶之源!要保有老的学科基础,关键是老树发新枝,用新的思维去补充和演绎它。事实上,就字面上的“城市规划”而言,我们现在管的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要规划一个城市真是那么手到拈来吗?我们的专业能力和专业领域还远不足以承担这一切。单一的规则,肯定会影响城市的特色,但不足以致命。城乡规划法并没有规定每个城市都使用混凝土盖房子,都使用方格网道路,都建成统一南北朝向的住宅。反而是整个建筑、交通技术手段和气候因素使这些成为约定俗成。从来没有哪条法规规定住宅都要6层、11层和18层,只是从开发的经济角度去考虑,这样最省成本,是经济利益驱使城市变得千城一面。
在“规划无用论”甚嚣尘上的时候,这里提出几个意见:
1、有用和无用是比较而言的,如果将实践中出现的突破规划的现象作为规划无用论的论据,好象没有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规划是有用的。也没有一门社会学科是有用的。无论经济学,语言学,还是还是社会学。
2、由于经济支柱还主要掌握在国家和政府手中,我国的学术和科研工作还具有着强烈的主观倾向性,尤其是以我们这类的学科为甚。这就是为什么许多国外科研机构对中国的研究往往得到与国内研究机构的观点完全不同的结果的原因。所以,不能强求规划一个专业成为真的勇士,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3、受改革所惠,政府的权威开始受到质疑,这是一件好事。但是长期依赖于政府的权威才得以推行的城市规划工作也受到了不小的阻力。对此,规划工作者不应该抱怨和指责,国外的规划局很少有我们的这么威风八面的,改革是必然趋势。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规划必然会从自上而下的模式向自下而上的模式发生转变,最终达到两者的平衡。
4、现在的规划技术体系,编制制度是过时的。不管是08年颁布的城乡规划法还是11年颁布的最新用地标准,都远远落后于时代。法律和制度永远是等到问题出现,才会慢慢改善,这不等同于规划就是无用的。问题在于规划过程中缺乏真正的制衡机制,使城市规划在动态中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可能越来越渺茫。其实在学术界,这种制衡早就存在,比如建设派和土地派之间的口角、发展派和保护派之间的斗争,这些都保证了规划的学术不失于偏颇。但是在规划作为政策这个层面,是谁和谁在制衡?他们之间在力量与资源上是对等的吗?他们能否代表绝大多数人的声音?不解决这个问题,单纯改变规划的编制方法没有任何意义。
5、就目前来看,一些问题还没有廓清,或者说一些学科基础还没有打好。例如:规划的基本价值取向何在?经济发展还是田园梦想;什么是以人为本?是长远看的人类还是贪图享受的新新一族;什么是最科学的研究城市的方法?田野工作还是数学统计;怎么样才能真实的反映一个人的需求,一个群体的需求。诸如此类,不胜枚举。严肃地说,不是我们不想研究,也不是我们嫌研究没钱赚,而是我们真的不会研究!哈佛设计学院的第一篇教材是米歇尔・福柯的《知识的考古学》,看一下就知道我们在思想层次上的落后。
有一些问题的解决方法还是显而易见的,也有一些问题正在解决。各个研究机构、规划司和设计院也荟萃了全中国的人才,应该相信他们的洞察力和思考力,也应该相信我们的对未来的影响力。



在我刚读大学的时候,关于规划是否有用这类问题,在当时的abbs论坛上已经开始有了很热烈的讨论,以至于在相当一段长的时期内,使我很迷茫于自己的选择。时隔13年,再次在知乎上看到大家讨论这个问题,于是整理了一下那时论坛上讨论的成果,答案很多观点不是我提出的,在这里对yuhong等前辈表示感谢,希望这个回答能够让更多不了解这个行业的人明白城市规划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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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29

很想分享观点,但学识尚浅,一时难以做出逻辑性很强的回答,跟一位科班出身的学规划的哥们刚探讨了下。稍微总结下我们的感觉吧:
首先,我感觉这个无用论比较适合于国内的现状,“规划不如计划,计划不如领导一句话”的现象屡见不鲜。似乎可以理解为规划的实施性不是很强,会出现“墙上挂挂”的情况。

其次,就是建设的太快,还没到规划期末,规划就被突破了。例如,比如北京总规2020年规划1800万人,但是现在就有2000万人了。接踵而至地就会出现很多问题,水资源不够啊神马的,因为1800万人是根据水资源算出来的。

还有,就是城市增长边界的问题了。建设用地突破了原来设定的增长边界,会蔓延啊,大饼越来越大啊,卫星城什么的不得不出现了。

而且有时候觉得总规管的内容太多了,太细致了,难免有时候造成实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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