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不满意法院的判决怎么办啊??拜托各位大神

如题所述

如是终审判决,是不能再上诉的,只能申请再审,或者向检察院申诉。 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刑事诉讼: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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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6-18
不知道你是一审还是二审的。如果你不服一审的判决,你可以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如果 是不服二审判决,那就需要申诉,而你不能在二审法院申诉,因为2008年4月1日以后民事诉讼法案件要向上级人民 法院申诉,也就是说要是民事二审生效的法律判决,你不服,就得向你们那的高院申诉了。我说的是民事案件,不知道你是哪类案件,如果是行政和刑事案件,如果不服一审判决你可以上诉,如果不服二审,你也可以在二审法院申诉,这是刑事和行政,希望帮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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