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与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协商不了如何处理

早上8点多点,我父亲(61岁)为了躲避前面的出租车急刹,而碰到前面的自行车大妈(43岁),都不是逆向行驶,大妈摔倒,之后我父亲陪同自行车大妈(自行车大妈推着自行车还走了几百米的路把自行车放到菜市场停放)到甲等医院检查,随后我家人赶到医院,拍了片子,拍片子的结果是:骨头和软组织未见异常,但自行车大妈说脚踝和膝盖疼,医生开了药,让其休息下,医生最后说了句如果还疼,一个星期后再检查。(大妈在给医生检查的时候,大妈讲她疼痛的地方连红肿的异常都没有。)
事情处理后,自行车大妈的爱人要求我们赔偿,当时我爱人打了电话报了警,交警出警处理,判我父亲全责,进行调节解决。
检查的医药费等我们都出了,我说自行车损坏了赔点钱就了了算了,我答应给200--300元赔偿,对方纠缠说要请护工给她护理,她每天接送孩子上学放学,我们要承担费用,给我要800元钱费用赔偿,我不接受这个协调结果,对方也不接受我的赔偿费用的额度,最后我们协调不一致就从交警队各回各家了,到晚上大妈的爱人给我老妈电话,说他请了护工150元一天等话语,我说你找警察处理吧,他说不行我们就诉讼
我想请教下这样的事情应该怎么赔偿?
医生检查的没什么异常的结果,之后的自行车大妈单方面请的护工等费用我们是否应该承担?
我觉得他是讹诈我们,我们这个事情后续应该怎么处理?
请给些建议和意见。

碰上这样不讲理的,那就让他们去诉讼好了。到法院讲清楚事实过程,讲清楚你们的道理,对你们并没有什么影响或不利的结果。追问

非常感谢你的热心帮助,帮我排忧解难

我想了解下他们如果单方面的请护工,请人帮她们接送孩子等这方面的费用我是否应该承担,如果他们诉讼我是否应该承担呢?他们这种请人是否需要提供第三方的证明和事情的说明呢?

他现在再给我打电话干嘛的,我是否可以不予理睬了,直接告诉他你去找警察或者诉讼吧?

如果距离事情发生一个星期后他在找我,我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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