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16-08-13
单位支付员工工资,是需要交到员工本人手中,如果由其他人代为领取,需要由本人签字的授权代 理书,否则是不能领取的。如果单位随意将工资交由其他人转交,出现意外那么由单位承担责任。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