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农村土地确权地多的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只要确权的土地不超过误差,都是可以确权办证的,因为这次土地确权主要是根据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为基础测量,原则上并不管确权的土地是多是少,更不会重新分配。
土地确权面积与二轮承包面积不符的,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规定,对实施农村一轮、二轮土地承包时,因耕地土质、地力、远近以及农业税费等因素,造成实际承包面积大于或小于合同和证书法定面积的承包地,应依据农村二轮承包合同、证书和台账等法律文件约定的承包地四至边界和空间位置,采取科学的测绘技术,以标准亩为计量单位,查清承包地实际面积,并依据实测面积,重新签订合同,更换承包经营权证书,办理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变更登记。
但不论实测承包地面积大于或小于二轮承包合同和证书登记承包地面积,都应依据本次土地确权查实结果据实登记,不得随意调减或调增农户承包地面积。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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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9

首先来分析一下:多出的土地来自何处?

算算时间,二轮承包是在97、98年前后,距今已有20来年。当时测量耕地面积的技术相对落后,很多地方都是拉着皮尺,估摸一下大概;另外随着时间推移,一些地方在地貌地形上发生变化。这次土地确权,技术先进,精确度高,确定耕地“四至”可以精确到厘米。结果就是原来粗线条测量的隐形面积被显现出来,即实际的耕种面积多余二轮承包登记的面积。

除了当初测量技术落后问题造成面积不准,现实中有些地方农户的耕地面积增加是由于自己开荒得来的;还有的是当时登记出现谬误。

“多出的土地”来源不同,本身的性质便存在差别,处理方式也存在差异。

因当时测量技术落后造成耕地实际面积超出登记数值的情况,处理方式以江苏省武进区为例:按实际面积确权颁证,确权证书上注明两次测量的面积。如果地块是种粮的,国家的粮食补贴还是按照二轮承包时确定的面积计算。

因个人开荒造成面积超出的情况,处理方式:未通过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个人私自开垦的“四荒地”是不予确权的。以安徽省滁州市为例,当地对于农民开垦出的河滩、荒地并不予确权发证,实际操作中依然由开垦的农民继续耕作。

因当初面积上报存在谬误造成面积超出的情况,处理方式:如果面积出入不大,一般来说根据事实说明情况,依照实际面积依法确权颁证,登记时需要将前后两次的耕地面积都标注清楚。如果面积出入较大,要反复审核,之后在村组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才可确权登记。

综上,如果此次确权工作中,自家耕地的实测面积大于原来二轮承包时候的面积,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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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10-06
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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