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保险可由乡村干部上门集中收缴、村集体经济代缴和农民到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缴纳三种方法。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理
1、乡、村干部上门集中收缴
农民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户口薄》到本村、组指定的地点办理参合登记,填写《参合人员缴费参合登记表》,经办人员审查,收缴农民个人参合资金,同时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款收据
2、村集体经济代缴
鼓励村集体经济好的村,实行由村集体经济统一交纳参合资金。村负责人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册、户口登记册到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填写、汇总《参合人员缴费参合登记表》,经办人员审查,收缴农民个人参合资金,同时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款收据
3、农民到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缴纳
农民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户口薄》到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参合登记,填写《参合人员缴费参合登记表》,经办人员审查,收缴农民个人参合资金,同时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款收据
扩展资料:
一、住院病人补偿标准:
1、镇卫生院:起付线100元,补偿比80%
2、县级医院:起付线300元,补偿比65%(中医75%)
3、县外定点医院:起付线600元,补偿比40%
4、县外非定点医院,起付线800元,补偿比30%
5、封顶线为每人每年实际补偿4万元,以年内实际获得补偿金额累计计算
6、参合农民住院医院费用达到起付线后,在镇级医疗的最低补偿额不少于30元,在县级及县外住院的最低补偿不少于100元,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
二、参合人员到医院住院注意事项
1、参合农民因病住院,应优先选择定点医院,住院前须到县农医局办理转诊转院审批手续,急危重人应在住院后7天内凭接诊医院的证明书办理手续,未办理转诊手续的,补偿时降低5%的补偿比例
2、在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院定点医院就诊时必须表明参合身份,要求按参合规定诊疗
3、要向医生出示《合作医疗证》,成年人持《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簿》,分娩者持《准生证》,需及时向医生咨询哪些药品和检查可以补偿,哪些药品和检查不可以补偿,以免增加个人负担
4、出院时要向医院索取补偿有关凭证
5、保存好完整的补偿凭证、疾病诊断证明书、和住院发票、医嘱单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
6、参加商业保险同时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向商业保险公司提供《保险金给付申请书》的同时,应向该公司索取住院发票复印件,并注明该原始发票在我公司保存字样及加盖保险公司公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农合报销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须知
这些我知道 就是不明白到底去哪办理 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