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期间外地车进京需要办理进京证,2019年11月1日起,凡是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以及前往昌平、怀柔、延庆、大兴部分区域行驶的外埠车辆须办理进京通行证。
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进入上述范围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按照以往处罚标准,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扩展资料:
无需办理进京证的车辆
1、已经领取外埠客运通行证的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
2、已经领取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品通行证运输爆炸品的车辆。
3、已经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许可证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
4、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政府——进京证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