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国棉一厂的逃债岁月

如题所述

应该说,在西北国棉一厂受化纤分厂拖累身陷泥潭之后,有关部门还是给了一定程度的帮助。
1995年12月26日,由当时的陕西省省长程安东主持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化纤分厂与西北国棉一厂正式分离。会议还决定,为促使化纤分厂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规模效益,责成工商银行陕西分行尽快解决化纤分厂二期扩建工程所需资金和尽快解决化纤分厂所需的流动资金;化纤二期工程贷款由政府贴息,一期工程负债利息暂时不收,并决定化纤分厂未分离前所形成的债务,由分离后的化纤分厂承担。
1996年1月,化纤分厂从西北国棉一厂分离出去,成立陕西兴秦化纤厂,成为独立法人单位。
但当时的西北国棉一厂领导并没有因此感到乐观。他们在有关会议上特别指出,西北国棉一厂的干部与职工,务必要消除化纤和大厂分离大厂就走出困境的糊涂认识,要紧紧抓住这一契机,树立多盈利、过紧日子的思想。
后来的事实也证明,这种认识是清醒的。当化纤厂成了一个无底洞之后,省政府的《会议纪要》落到实处的难度很大,化纤分厂和国棉一厂正式分离的举措,也阻挡不住追债者的脚步。
1996年,纺织行业面临鲜见的危机,减产压锭。西北国棉一厂也一度变得极其脆弱,出现了建厂以来的首次亏损,亏损额高达3800万元,相当于净资产的近四成。
次年,随着各方努力,纺织形势好转,但化纤债务仍如附骨之蛆,完全吞噬掉国棉一厂所有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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