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规定消防员可免费乘坐公共交通?

如题所述

是的,8月28日,武汉市政府官网公布了武汉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措施。其中规定,在铁路、道路客运、码头、民航、医院等单位对外办事窗口,要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字样标识,消防救援人员凭有效证件可优先购票、挂号、通行;乘坐市内公交车、有轨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时,享受免费优待政策

同时,在武汉分汉口、武昌、汉阳三个片区成立消防救援单位集体户口。支持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在已成立的集体户口和家庭户口落户。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及享受其他公共服务的,凭有效证件享受现役军人同等优先优待政策。

扩展资料:

武汉消防员的生活待遇保障

一、伤亡抚恤优待。全市消防救援人员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1、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伤残抚恤管理办法》规定的,享受相应抚恤待遇。

以上人员中牺牲并符合烈士评定标准的,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烈士评定手续。

二、工资待遇。消防救援人员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可享受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具体补贴项目和标准由市委组织部门提供。

三、住房待遇。将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畴,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四、其他保障。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消防救援人员伤亡附加保险制度。民政部门、公安机关等要继续参照现役军人相关保障政策,为持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休证》的消防救援人员办理相关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新京报-武汉规定消防员免费乘坐公共交通

参考资料来源:海峡网-武汉规定消防员免费乘坐公共交通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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