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记录表填写要求有哪些

如题所述

1.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必须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单位确认,施工单位必须明确施工验收部位,监理人员必须认真核对。
2.检验批质量验收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起决定性影响的检验项目,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一般项目允许允许一定的偏差,但不得影响分部工程的整体质量,监理员在监理单位验收记录一栏填写,填写时须注明资料检查情况和主控项目、一般项目质量情况,监理工程师在验收结论一栏填写,首先对该检验批给出“合格”、“不合格”的结论,对原不合格的通过加固补强或重新制作达到合格应有说明。
分项工程验收在检验批的基础上进行,将有关的检验批汇集构成分项工程,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验收资料文件完整且合格,分项工程验收合格。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须详细核实各检验批的情况,最后得出结论“合格”、“不合格”。监理工程师在验收结论一栏可写“构成该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验收资料完整且均已验收合格,该分项工程合格”。
分部工程在各分项工程验收基础上进行,分项工程全部合格且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完整,另外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关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安装分部工程应进行有关见证取样实验或抽样检测,此部分工作监理应根据监理台帐记录做好评价。总监理工程师在分部工程验收可写“构成该分部的各分项工程验收资料完整且均已验收合格,感观质量验收良好,构成分部工程验收合格”。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汇总表)。
监理人员对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质量资料进行核查意见由监理人员填写,基本用语“齐全”、“基本齐全”、“不齐全”。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结论“合格”、“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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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22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6条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规定:

6.o.1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6.o.2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6.o.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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